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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紫光国微(002049)9月11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时间:2025-09-12 07:02 | 栏目:国内 | 点击:

投资者: 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财报中,各年度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且大幅度超出行业内平均水平,请问是公司的哪一项业务造成的?该业务的销售对象是主要是哪一类型的企业?

董秘: 您好!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企业经营规模、业务模式、客户结构、信用政策等因素影响,不同公司在上述经营要素上存在客观差异。公司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主要来源于特种集成电路和智能安全芯片业务,该余额与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相匹配。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截止9月9日,公司股东数是多少?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全体股东总数为182,806.00户。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紫光国微,贵公司过去5年年报和半年报内,无一份报告正文、附注和附录发布关于数字人民币数字货币钱包硬件研发进展,无营收占比,数字货币安全芯片应用场景的文字段落也没写。CPO光模块业务自2018年子公司已商用但财务报告内没写。请问,信息披露的勤勉义务如此履职?

董秘: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关注及查阅。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紫光国微,贵公司的业务无论营业收入占比幅度是大或小,能否于财务报告内或规定信息披露的平台及时披露?例如均胜电子机器人业务营收占比不足1%但别人公司也及时披露并公示,而紫光国微的信息披露时间滞后严重。例如CPO、数字货币、eSim、卫星近地通信安全芯片行情都结束数月甚至1年后,财务报告内还没写业务进展和营收贡献比例。不涉及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希望信息及时披露,是义务也是业务管理必要责任。

董秘: 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关注及查阅。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投资者: 请问公司截止9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全体股东总数为182,806.00户。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9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全体股东总数为182,806.00户。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385.7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28亿元。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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