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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自贸港封关后“零关税”商品覆盖面将显著提高

    发布时间: 2025-08-30 23:01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中新社 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 王恩博)海南自贸港定于今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封关运作。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岷2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封关后“零关税”商品覆盖面将显著提高。

    廖岷说,海南自贸港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安排: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据介绍,与封关运作前政策相比,上述措施将带来三方面明显变化。

    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74%,比封关前提高了近53个百分点。廖岷称,这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廖岷表示,这对于延伸海南岛内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廖岷说,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生产成本,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编辑:刘阳禾】

    (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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