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马丁韩庄
一桩发生在佛罗里达清晨的枪击案,案发现场干净利落,没有财物丢失,也没有挣扎痕迹。
30岁的罗恩在自己家门口被定点暗杀,可是恨他的人全没有犯罪机会,
1998年10月6日凌晨3点,罗恩·斯托瓦尔像往常一样,早早地爬起来去上班。为了养家,他找了份UPS(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送快递的工作,虽然挣得还可以,但每天都得一大早起床。
罗恩的妻子安吉丽卡也一起醒了,她习惯了每天陪丈夫一起早起,为他准备午饭,送他出门。
罗恩拎起饭盒,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擦着水槽边的桌子,对他点了下头。
门打开了。他刚迈出去一步——
砰!
一声巨响从门外炸开。
安吉丽卡吓得手一抖,手里的盘子没捏住,“啪”地砸在地上,碎片四溅。她怔了一下,条件反射地看向门口。
只见罗恩猛地冲回来,砰地一下把门关上,整个人扑在门板上,像是想挡住屋外的什么人。
可是紧接着门口连续传来好几声枪响,子弹直接穿透木门,一发接一发。罗恩身子一震,他颤抖了几下,渐渐软倒。
安吉丽卡冲了过去,想伸手扶住他。她刚伸出手,门就被什么东西猛推了一下。她条件反射地顶上去,用尽全身力气死死压着门。但那股力量太强了,她被撞开,重重地弹到墙上,耳边嗡嗡作响。
而这时门打开了一条缝,一只手从门缝中探了进来,手里拿着一把银色的手枪。
那人看不见门后的情况,只是毫无征兆地开了一枪。子弹擦着安吉丽卡身边飞过,她尖叫着翻过身,连滚带爬,踉跄着往屋里逃去。
门外的人一脚踹开了大门,走了进来,昏暗的光线中只能看到一条黑影。
罗恩挣扎着坐起来,抱住了那人的腿,安吉丽卡绝望地回头看了一眼,躲进了卧室,颤抖地抓起了电话。
案发地点位于弗洛里达州的巴拿马海湾,一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小区。巴拿马海湾是个著名的旅游城市,因为沿海,天气好,人们过得悠闲自在,平时治安也相当不错。
在安吉丽卡报警后,几分钟后,警车呼啸而至。躲在屋里瑟瑟发抖的安吉丽卡却怎么都不肯出来,她甚至不能信任来敲门的是真正的警察。
但其实这时凶手早已经逃走,只留下敞开的大门,和进门不远处倒着的一具尸体。
罗恩早已经断了气,他身上中了三枪,其中两枪击中他的后背,第三枪是在后脑上。近距离,几乎是行刑式的一枪。
尸体旁边的地板上,有一串清晰的脚印。那人穿着硬底工靴,鞋底的花纹像两个并排的“H”字母,依稀可辨。
案发的一枪发生在屋外。
门口跌落着安吉丽卡为罗恩准备的午餐盒,旁边草丛中还发现了一枚弹头。可以推断,凶手当时埋伏在门外。罗恩一开门走出屋,就被对方开了第一枪。他吓了一跳,立刻转身往屋里逃去。
凶手紧追不舍,毫不犹豫地对着房门连开几枪,追进了屋里。
穿过房门的子弹射入了罗恩的身体,不过当时他还没有断气。可凶手没给他机会。他走进屋,站在罗恩倒下的地方,甚至踏进那滩血里,对准他的头,扣下了最后一发扳机。
安吉丽卡逃进卧室前,慌乱中回头扫了一眼。她只隐约看到,对方是个高大的白人男子,剃着深色寸头,眼睛圆圆的,下半张脸有一圈浓密的络腮胡。
但那一眼太仓促,根本不足以让警方拼出一张像样的画像。
罗恩身上中的两枪虽然不是立刻要命的致命伤,但也算是击中了要害。可是凶手进门后,只是吓唬跑了安吉丽卡,径直追到罗恩的身边,对准他的头部专门补了一枪。然后他没拿东西,也没翻找屋子。开完枪就走了。
这明显不是抢劫,是冲着罗恩来的。私人恩怨。
可问题是:谁会恨一个普通人,恨到非杀不可?
安吉丽卡回忆时,突然想起了一个细节。那个男人走到罗恩面前时,狰狞地说了一句话。
“这都是为了她。”
她?
安吉丽卡睁大了眼睛,如果罗恩身边真有哪个女人恨他恨到骨子里,那只能是一个人:他的前妻。
罗恩一直是个老实人,生活轨迹和很多小镇青年没什么两样。中学毕业后他就参军入伍,当了几年兵之后退伍回到老家,结婚生子。
罗恩和蒂娜
他的前妻名叫蒂娜,两人当初也是真心爱过,没多久生下了一个女儿。可是这段“真爱”也没撑过6年,最终在争吵中分道扬镳。
当时离婚协议中规定,罗恩净身出户,但是两人分享对女儿的监护权,他还要向前妻支付赡养费。
不久罗恩认识了安吉丽卡,她是个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但是罗恩对她一见钟情,不久后就求婚成功,两人组成新的家庭。在生活稳定之后,罗恩开始按照离婚协议,定期把女儿接回自己家一起生活。
罗恩和安吉丽卡
本来一切都还算正常,可是当罗恩发现女儿跟着妈妈的日子过得有上顿没下顿,他决定要争取全部的监护权。
蒂娜倒也不能说是坏妈妈,但她过得的确比较吃力。离婚之后,她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全靠她妈的帮助才勉强支撑下来,直到现在,她和女儿还跟她妈住在一起,连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都没有。
更让罗恩难以接受的,是蒂娜在离婚后随便谈恋爱,身边男人换来换去。罗恩觉得对孩子的影响特别不好,而且因为谈恋爱,蒂娜几乎顾不上管孩子,照顾也变得越来越敷衍。罗恩就下定了决心要申请独立监护权。
这个一旦申请通过,孩子就会彻底跟着罗恩生活,蒂娜要见女儿都得经过他同意。
蒂娜当然不可能接受,两人互不退让,吵了个不可开交,两人甚至反目成仇,都不能见面。罗恩一气之下请了个有经验的律师,不赢不罢休。
也正是因为如此,罗恩不得不废寝忘食地工作挣钱。他本来日常就在餐馆打工,后来又找了份开卡车送快递的外快。不久前,他还考了一份按摩师的证书,日子过得又忙碌又充实。
眼下的情况来看,监护权的判决是偏向罗恩这边的。
而蒂娜知道这些。她也知道,罗恩每天凌晨就得出门去上班——这件事,她比谁都清楚。
所以无论从动机,还是从作案条件来看,蒂娜都是最有嫌疑的那一个。
蒂娜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讨喜。胳膊和脖子上布满了大片纹身,鼻环、唇环一样不少。警探看着她,心里多少有点理解,为什么罗恩会想争取女儿的监护权。
听说罗恩的死讯时,蒂娜一点悲伤的表情都没有,甚至连惊讶都显得很勉强。很明显,她对这个前夫早就没有半点感情了。
她似乎也不意外警方会找上门,全程配合,却用最简短的语气答话,完全是走流程应付的态度。
案发的前一天在做什么?
在上班。
什么时候下的班?下班后做了什么?
7点半,回家,看电视,睡觉!
蒂娜的工作单位距离她的住处并不远,老板可以证明她确实是在接近八点时离开。她和妈妈安妮住在一起,说自己回家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出门,她妈可以给她作证。
于是警方把安妮也请来了警局。
这对母女看起来截然不同。安妮一进警局,就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好感。她的衣着得体,首饰简洁但讲究,眼神坦然温柔,说话轻声细气。
安妮说在蒂娜离婚之后,她们祖孙三代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让生活重新走上了正轨,所以罗恩要抢走孩子,那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但那天蒂娜下班后的确一直在家,哪儿也没去。
警探想到安吉丽卡提到凶手是个男人,所以蒂娜亲自动手的可能性的确不大,可她身边有没有谁愿意替她出这口气呢?
蒂娜的确有个男朋友,名叫阿德里安·哈里斯。而且,他和罗恩之间还真有过正面冲突。
在他们最后一次见面讨论孩子监护权的时候,蒂娜带上了阿德里安以壮声势,后来双方谈得白热化,阿德里安脑子一热,冲上去一把揪住了罗恩的领子,两人当时差点儿就打起来。
不过,说实话他根本不是罗恩的对手。
两人身材差距太大,而且罗恩当过好几年海军,受过专门的训练。要不是在场的人把他们拉开,场面可能会变得更难看。
当时,阿德里安被拉住的时候,眼里喷射着怒火。他指着罗恩喊了一句:
“我不会放过你的!”
然后没过多久,罗恩就死了。
而凶手开枪前说的那句话——“这都是为了她”,这中间的联系实在不能更明显了。
唯一的问题是,案发时阿德里安并不在巴拿马海湾。他当时人在马里兰的巴尔的摩。
从巴尔的摩到巴拿马湾,飞也要飞好几个小时,开车更是直奔十几个钟头,如果他真是专程赶过来杀人,再赶回去上班,这行程未免有点太疯狂了。
在面对警探的质询时,阿德里安表现得有点不自在,他上来就否认与罗恩之间曾经有过冲突,更不承认自己曾经威胁过他。
“那只是一点小误会而已。”
警探继续问他案发那晚在做什么,他磕磕巴巴地说,自己一直待在住处,哪儿也没去。他的室友能为他作证!
警探开始细问他“在家呆着”的细节。他解释说自己吃完饭就在玩游戏,玩到半夜就睡觉,早上起床就去上班。从头一天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一直都在家里,然后整个白天都在厂里。
“你怎么能证明呢?”
说到这阿德里安忽然一下想了起来,“我上班要打卡!” 他的确有7点半上班打卡的记录,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他3点在巴拿马湾杀了人,绝对赶不回来上班。
这条时间线,似乎把他从嫌疑人名单上剔除了。可如果--只是如果--有人帮他打了卡呢?
甚至,帮他杀了人呢?
在阿德里安家问讯的时候,警探无意看到了他室友盖伊的照片,忽然觉得有哪里奇怪---
这人浓眉大眼,半脸络腮胡,跟阿德里安勾肩搭背。
警探趁阿德里安不注意,掏出手机,对着镜框拍了张照,立刻发回了警局。那边警局收到照片后,立刻喊来了安吉丽卡,安排了一次照片辨认。
这其实是侦查阶段很常用的一种方式,为了避免证人受到暗示,会特意把嫌疑人的照片和其他人的照片混在一起,让证人辨认。
安吉丽卡第一眼就从照片中挑出了盖伊:“就是他!!”
有了安吉丽卡的证词,这边警方立刻申请到搜查证,传真到巴尔的摩,那边正等着的警探们二话不说,马上就展开了对阿德里安和盖伊住处的搜查。
这一搜,还真搜出了个东西--
一双工靴,鞋底的纹路正是两个“H”字母。还记得在罗恩尸体旁,凶手留下了血足印,就是两个H字母。
警探们精神大振,立刻就逮捕了盖伊,把他带到了当地警局。可是盖伊情绪稳定,丝毫不为所动。他也坚持自己那天在上班,甚至直接说,自己压根不认识罗恩,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去杀掉他呢?
这的确也是警方感到有些费解的问题,如果是盖伊动手,那他的真实动机是什么呢?
这时警方已经调取了蒂娜和阿德里安的银行流水,显示他们并没有可疑的支出。难道真的会有人只凭是个室友,就会愿意去替人杀人?
不过这个问题并没有纠缠警方太久,因为很快盖伊的不在场证明得到了证实。虽然他上班不需要打卡,但是工作单位的监控里出现了他的镜头。他显然也无法分身到十几个小时以外的巴拿马湾去。
到这一步,几个最可疑的人全都排除了嫌疑。案子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法医报告终于出炉。报告的大部分内容其实并不意外,罗恩死于枪击,致命伤是打在后脑上的那枪。
但有一条信息,引起了警探的注意。
罗恩当时是面朝下倒在地上,凶手走到他的身边,对着他的后脑扣动了扳机,在那一刻他仰起脸侧身最后看了一眼身后的人。
在他的脸颊一侧,法医发现了大量金属弹丸残留,还有火药粉末喷溅,以及典型的刺青样点状烧伤。
这类伤痕通常意味着一件事:
凶手用的是一把锯管霰弹枪——那种受严格管制、在近距离能造成巨大伤害的武器。
与此同时,在罗恩身体里还发现了一种.357口径的弹头。说明凶手当时拿了两把枪,他先用.357手枪开火,为了确认罗恩必死无疑,最后补枪时,换上了杀伤力更大的短管霰弹枪。
这个组合很不寻常。虽然它不能直接指认出凶手是谁,但给了警方一个判断方向:
这人未必是职业杀手,但一定是喜欢炫武逞强、凶狠到底的类型。也就是说,这可能不是他唯一一次用这两把枪。
警方立刻把这组弹道信息通报给周边的兄弟警局,果然,很快接到了一个反馈电话。
就在隔壁小镇,前不久刚逮捕了一个凶杀案的嫌疑人,名叫托尼·佩雷斯。这人携枪闯进一个民宅,在他被捕的时候,身上带了三把枪,其中有一把.357口径的手枪,还有一把锯管霰弹枪。
这个托尼也是长得浓眉大眼,深色短发,就是没有络腮胡子,不过胡子是可以剃掉的。而且他有一长串犯罪史,是那种杀人不会犯怵的凶徒。
问题在于,他跟罗恩一毛钱关系没有,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这时托尼已经被逮捕关押,警方很快就安排了审讯。
被带进审讯室的托尼却一点儿都不像个嫌疑人,他一进门就大大咧咧地抽开椅子,舒舒服服地坐下,而且谈笑风生,对自己过去干的那些坏事儿如数家珍。
警探终于忍不住打断他,“那你为什么要杀死罗恩?”
“罗恩?谁是罗恩?” 托尼睁大了双眼,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