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导致整栋楼房屋开裂一事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鉴定报告显示,该楼栋场地及地基基础子系统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Cu级。目前,当地由住建、城管、公安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开展相关工作。
此类问题看似遥远,但发生在身边的概率绝非为零。那么,一旦发生此类案件,相关责任应如何划分?首先,施工方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如果该工程本就涉及到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变动,业主又未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且施工方对此明知仍迳行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次,施工方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若私挖地下室直接导致整栋楼房屋开裂,造成其他业主财产、人身损害,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施工方可能与业主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如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等。
最后,施工方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等规定,若私挖行为本就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且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亦或被认定为造成的后果严重,则可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当然,物业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对小区日常施工进行管理的职责。如果物业发现业主违规行为却未及时制止、未向主管部门报告,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相关主管部门也可能被追责。 如果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楼栋的设计、验收等环节存在违法情形,或主管部门在发现问题后未依法处理、未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居民安全,则可能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受损业主可通过申请违法查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或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遭受损失的业主,可以根据损害原因及各主体的违法行为,向私挖地下室的业主、施工方、物业公司等责任主体主张赔偿。
近年来,类似问题频发,严重危及整栋楼的公共安全。因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积极履行职责,通过讲座、海报等形式宣传私挖地下室的禁止性规定及法律后果,同时加强对装修行为的登记与日常巡查,做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此外,还应鼓励业主相互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从而提升执法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