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今年8月,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一小区业主发现,自家楼栋的一楼业主私挖约300平方米的地下室,导致楼栋30余户房屋开裂。该楼栋业主出示的鉴定报告显示,该楼栋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Cu级。接到举报后,当地迅速成立由住建、城管、公安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记者10月14日从霍山县相关部门了解到,该违法开挖业主已被逮捕,受损房屋已进行基础加固。据介绍,下一步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案件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中新社)
私挖地下室致30余户楼房开裂,这真的很行。商品房小区内,各类私搭乱建案例,其实不在少数。但大体来说,此类违章施工一般都规模较小,基本属于玩小动作、占小便宜,通常并不会带来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与之相较,霍山县的这位业主,算是胆肥心大,一番鲁莽操作,一不小心就捅出了惊天大窟窿。为一己之私,脑洞大开、野蛮开挖,最终陷全楼于险境。此等行径,满满的无知,极致的愚蠢。“正常人干不出这事”,可偏偏这世间,就是有这等奇葩妄人。
发生在小区里的“违建”,“捅破天”的概率其实不高。举凡那些出大事的违建案,一般都有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往往是“闷声干大事”。家门一关、围挡一立,就在里面整大活、憋大招了。比如说,有业主买了相邻几套房,突发奇想要“连成一片”,稀里糊涂就砸了承重墙的——虽然施工现场可能心惊肉跳,但是一开始,外人是无从得知具体情况的。所以,一出事就是大事,并且发现出事时,通常也为时已晚。霍山县的本案,亦有着类似逻辑。
其实,业主以“装修”的名义,去物业公司取得进场施工的许可,并不是一件难事。只不过,你以为的装修,和他真实的装修,可能根本不是一回事。这里面,其实就牵出了一个巨大的监管盲区。理论上“装修施工”是要有第三方监理的,可实践层面,这重约束基本形同虚设;而物业在接到申报登记、出具装修同意书后,往往也是不管不问,其并不会对“装修工地”进行必要的巡查。凡此种种,都会导致个别业主的无知与贪婪因没有规制而失控、而放大。
“家装”一般被认为是小项目,所以在整体的规则设计上,为之安排的安全监督机制是较为宽松的,主要还是交给市场化的监理和物业的内部管理,这与大工程、大工地的例行高频的安全检查、“严防死守”构成了显著区别。而从实践反馈的案例看,在很多小区,无论是监理还是物业,都没能有效参与到对家装施工的全过程监督中,这给了那些暴力私挖乱建,以现实的可乘之机。原本是大锤小锤的活儿,居然上了铲车挖机,不出事才怪。
私挖300平地下室致32户开裂,恶劣事故,教训深刻。痛定思痛,“短板”显而易见。查漏补缺,以“过程留痕”和“事后追责”来强化监理和物业的到场巡查与风险上报,无疑是最需要改进的方向。

